李鑫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青岛市优秀刑事案件辩护律师,青岛市优秀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青岛市婚姻家庭及财富传承委员会会员,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资深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 详细>>
律师姓名:李鑫律师
电话号码:0532-87226868
手机号码:15689993668
邮箱地址:6774253@qq.com
执业证号:13702201011182947
执业律所: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中央公园创客广场8楼
一、需要的准备
(一)查阅抄单
包括查阅车辆保险期限、险种、新车购置价、具体的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等。
(二)阅读报案登记表
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名称、标的车牌号;出险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概要;相关被保险人的联系电话;勘查的时间、地点。
(三)携带必要资料和勘验用具
必要资料包括:《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须知》、《出险通知书》、《汽车保险理赔现场查勘报告》等。至于勘验用具,包括高强度聚光手电筒、轮胎压力表、钢卷尺、钢丝钳等
二、现场勘查内容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药勘查的是:
(一)时间调查
调查与事故有关的时间,如事故发生时间、有关车辆的出车时间、中途停车或收车时间等;
(二)空间调查
调查现场内与事故有关的车辆、散落物、尸体等各种痕迹的相对位置,用来确定车辆运动速度、行车路线及接触点等,是分析事故过程的基础;
(三)身心调查
调查当事人事故发生前后的身心状态,如健康状况、心理状态、疲劳、饮酒及服用的药物等情况;
(四)后果调查
调查人员伤亡情况、致伤和致死的部位和原因、车辆损坏和物资损失情况。
(五)车辆与交通环境调查
调查相关车辆的技术状况以及道路、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自然条件对事故的影响等。
目前,我国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主要是由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交通事故律师看来,现场勘查的预先准备,不是必要,而是必须。这既是法律流程的要求,也是实际经验教训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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