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胶州律师 >成功案例

律师介绍

李鑫律师 李鑫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青岛市优秀刑事案件辩护律师,青岛市优秀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青岛市婚姻家庭及财富传承委员会会员,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资深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鑫律师

电话号码:0532-87226868

手机号码:15689993668

邮箱地址:6774253@qq.com

执业证号:13702201011182947

执业律所: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中央公园创客广场8楼

成功案例

离婚时如何约定子女抚养问题

有钱能使鬼推磨,邵阳一男子为了富婆赠送的奔驰,不顾儿女,分分钟与结发妻子离婚,离婚第二天便与富婆登记结婚。如此无情却又阻止前妻带走孩子,幸而被民警劝阻。

男子为奔驰抛弃妻子

6月12日11时许,长沙铁路公安处邵东所接到旅客杨女士(31岁,江苏人)求助称,其前夫曹某(32岁,湖南省邵阳人)带2亲友阻止其带女儿(6岁)和儿子(3岁)乘火车回江苏老家。经民警详细询问得知,杨女士与曹某于2008年3月19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后曹某到东莞去打工,期间结识了一位富婆,富婆送了一辆奔驰车,要求与曹某结婚。为了一辆奔驰车,曹某全然不顾夫妻情分与一儿一女的感受,于今年4月17日与杨女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明确写明一子一女归女方抚养,男方只有探望权。离婚后第二天曹某就与富婆登记结婚。

离婚后,杨女士仍然在邵阳前婆婆家带小孩至今,直到近日其弟到邵阳来接他们母子3人回江苏老家。12日上午,姐弟两带着孩子准备从邵阳火车站乘车回江苏时,曹某得知消息,带了2位亲友赶来阻拦,不允许一子一女跟着杨女士返回江苏老家。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劝导,曹某最终放弃阻扰。17时许,民警将杨女士和其弟弟一行4人安全送上回江苏的列车。

离婚时如何约定子女抚养问题

夫妻双方为了避免因离婚而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产生的纠纷,就会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孩子今后的抚养问题进行具体的约定。

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探视权的规定;其他约定事项。

其中,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既然曹某与杨女士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一子一女归女方抚养,男方只有探望权,曹某就没有权利阻挠杨女士带走孩子。曹某为了一辆奔驰车抛弃妻子后,又如此胡搅蛮缠,实在令人费解。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